为了进一步落实学校“办学兴校以教师为本位”的理念,促进教师之间、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,营造校园内尊重学术、尊重学者的浓厚氛围,在调研、论证的基础上,学校第9次党政联席会决定自本学期起对全校授课教师实行用餐补助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自2009年9月7日起开始对全校授课教师实行用餐补助。
二、补助方式:学校按当学期教师有课日记一次,每次补助餐券一张,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分别统计当学期授课教师的总次数发放餐券。授课教师可凭餐券到各校区餐厅教师用餐区用餐。
三、教师用餐券由计划财务处监制,由教务处、研究生院发放。餐券可在各校区餐厅教师用餐区就餐使用,不可兑换现金,不得流通,仅限当学期使用。
四、有关问题的说明
(一)研究生课时统计不含前沿讲座、补修课程。
(二)研究生代课情况不享受教师用餐补助。
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4日前将本单位教师课时情况分别报送至教务处、研究生院统计、审核,以便于9月5日将餐券发放给授课教师。
联系人:教务处 顾乃静 联系电话:(883)64766
研究生院 邱迎春 联系电话:(883)64696
附件:
学校办公室
二○○九年九月二日